財政部、國稅總局近日下發(fā)《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錫礦石等資源稅適用稅率標準的通知》,全面上調鐵礦、錫礦、鉬礦、菱鎂礦、滑石和硼礦的稅率。鐵礦石由原先按規(guī)定稅率的60%征收向上調整為80%;錫礦石此次稅率更是較原先提高了20倍,為各類礦種資源稅提高幅度中之*;菱鎂礦、滑石和硼礦資源稅稅率也不同程度提高。中國石油大學工商管理學院教授劉毅軍預計,作為中國能源問題的重中之重,煤炭領域會是接下來資源稅改的是重要選項之一。
專家分析,長期以來國家對鐵礦石資源稅大幅減征源于礦山企業(yè)盈利能力普遍較低,而目前我國對鐵礦石的需求卻十分強勁。2011年中國進口澳大利亞鐵礦石29668萬噸,同比增長11.8%,占到了全年進口總量的43%。進入2012年,部分鐵礦石出口國采取貿(mào)易保護政策,澳大利亞政府或將通過稅法案征收礦產(chǎn)資源稅,我國鐵礦石進口的外圍環(huán)境進一步惡化。業(yè)內人士稱,鐵礦石資源稅上調后,對鋼鐵行業(yè)盈利將產(chǎn)生一定的影響。
根據(jù)財政部數(shù)據(jù),2011年資源稅實現(xiàn)收入598.87億元,同比增長43.4%,比上年增速加快19.9個百分點。中國石油大學工商管理學院教授劉毅軍在接受《證券日報》記者采訪時表示,根據(jù)國務院部署,中國今年將全面推進資源稅改革,繼礦資源稅率上調之后,下一步國家將會進一步擴大征收范圍和比例。
劉毅軍預計稱,作為中國能源問題的重中之重,煤炭領域會是接下來資源稅改的是重要選項之一,通過資源稅改革在提高能源效率的同時會推高煤炭價格,但一些問題和缺陷可以在改革的實踐中結合實際情況、評估相關影響得到逐步解決和完善。
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近日表示,2012年將結構性減稅作為操作重點的同時,亦不回避結構性增稅,比如擴大資源稅改革覆蓋品種,由目前只適用于原油、天然氣的從量計征到從價計征的機制,形成配套改革方案,考慮將新機制覆蓋到煤炭,并稱"這些改革無可回避"。
盡管煤炭將成為資源稅改革的下一個目標,但國內對資源稅擴及煤炭一直存有爭議。中國能源網(wǎng)首席信息官韓曉平此前在接受采訪時表示,此項改革可能帶來的煤和電的價格如何理順是一個很大的問題,是否將煤炭也納入到資源稅計價征收還需要各方面利益的綜合權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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